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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管理計畫書撰寫重點

        維護管理計畫書共分別由10張表單,包括公告場所名稱及地址、場所義務人、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樓地板面積、建築物特性、場所是否有特定活動等六大基本資料表,維護規劃及管理措施表、自主量測成果及室內空氣品質不良應變措施表,各表單內容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對照如下表。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文件表單編號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及其內容 撰寫重點
一、
公告場所名稱及地址基本資料表
第1款  公告場所名稱及地址
1.
依逐批公告內容及其附建資料填寫
2.
地理位置圖:請將建築物相對位置標示於周遭地圖當中
二、
公告場所義務人基本資料表
第2款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之基本資料
1.
公告場所隸屬之公司(總公司)、機關(構)或學校:此欄位需填入行政義務主體資料。
2.
公告場所所在地址之負責單位:以公告場所地址所處單位資料為主。
3.
其他說明:依建築物所有權及實際使用情形填寫,例如場所是否為租賃使用。
三、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基本資料表
第3款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之基本資料 專責人員不得重複為其他場所之專責人員
四、
公告場所樓地板面積基本資料表
五、
公告場所建築物特性基本資料表
六、
公告場所特定活動基本資料表
七、
公告場所換氣系統基本資料表
第4款  公告場所施用性質及樓地板面積之基本資料
1.
管制空間內容依逐批公告場所之附件規定,並依其所屬場所類型區分
2.
需檢附公告場所管制室內空間各樓層之平面圖影本(附件三)。
3.
如有多棟建築物,應依各建築物分別另頁填寫五、六、七等基本資料。
八、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規劃及管理措施表
 (一)
室內環境及空調設備維護管理
 (二)
冷卻水塔與外氣系統維護管理
 (三)
空調送風系統維護保養
第5款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規劃及管理措施
1.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應定期依管理表內容進行巡檢
2.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應於場所裝修後更新內容
九、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量測成果表
第6款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規劃
1.
場所應於以公告檢測方法執行室內空氣品質檢測前三個月完成場所巡查檢驗工作
2.
建議每隔3個月執行巡查檢驗工作
3.
巡查檢驗工作所使用儀器應注意校正期限是否超過一年
4.
巡檢點數量建議大於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之佈點原則辦理
十、
室內空氣品質不良應變措施表
第7款  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之應變措施
1.
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之應變措施流程應包括狀況察覺、相關單位通報(聯繫方式)、人員疏散、污染源移除等階段。
2.
察知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事件,應以條列式彙整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事件(或民眾反應),並註明日期及改善方式
3.
針對曾發生之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事件及處理方式,需定期檢討並建立相關配套措施
其他應備附件 第8款  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之事項
1.
附件一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影本
2.
附件二 公告場所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核定文件
3.
附件三 公告場所管制室內空間平面圖影本
資料來源: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文件撰寫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