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別場所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法之管制範圍 場所公告類別之「管制室內空間」 範圍以提供公眾使用室內場所為主,而「管制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 」則考量室內空氣污染物指標性質 、場所類型特性及標準檢測方法檢 測量能等因素,於本法施行初期採 取經濟有效之管制,以落實本法立法意旨並兼顧人民權益。各類別場所管制範圍彙整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