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4年度宜蘭縣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暨連續自
動監測設施功能查核維護計 畫」招標規範內容,本計畫工作項目可分為以下大項:
- 執 行固定污染源許可管理制度。
- 許 可證內容查核及缺失改善。
- 辦理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計畫審核事宜。
- 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繳費制度管理。
- 應申報年排放量對象輔導、審查及查核作業。
- 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管理及申報之輔導、審查及建檔作業。
- 固定污染源法規符合度查核資料庫之維護、擴充更新作業。
- 辦理固定污染源稽查檢測相關事宜。
- 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功能查核。
- 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軟硬體維護。
- 加強空污事件應變及工業區污染管制。
- 屢次陳情案件追蹤。
- 辦理空氣污染防制稽查、處分及處分後之改善追蹤作業。
- 媒體宣導或創新作為費用。
- 表 單提報及資料分析。
- 行政管理及人力支援。
- 其他應配合事項。